小一申請須知

(一)

申請者必須在2017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的本港兒童。

(二)

如申請人並無香港出生證明書,則需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如:

 

 A. 香港身份證

 B. 護照

 C. 回港證

 D. 身份證明書

 

 E. 簽證身份書

 F. 入境許可證

 G. 簽證身份陳述書

 H. 單程證

(三)

家長需攜帶:

 

1.已填妥的小一入學申請表;

 

2.回郵長信封(貼上$2.0郵票)一個,上面需填寫學生姓名及地址;

 

3.家長/監護人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及影印本;

 

4.如家長/監護人委託他人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則來人須出示家長/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的影印本;

 

5.申請人的香港出生證明書及其影印本(若出生證明書最後一欄顯示兒童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是「未確定」的,則家長/監護人必須出示該申請兒童的有效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的正本及影印本);

 

6.若申請兒童並無香港出生證明書,家長/監護人須出示該申請兒童的外地出生證明書及獲在本港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影印本;

 

7.如申報兄/姊在該小學就讀,家長/監護人須出示有關證件(如申請人兄/姊的出生證明書及兄/姊的學生手冊等)的正本及其影印本;

 

8.如申報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關係,家長/監護人須出示有關證件(如申請人兄/姊的出生證明書,及申請兒童兄/姊或家長的畢業證書等)的正本及影印本;

 

9.如申報與學校有相同的宗教信仰,家長/監護人須出示有關證件(如申請兒童的領洗紙、皈依證等)的正本及影印本。在遞交申請表前,家長/監護人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的定義;

 

10.如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家長/監護人須出示有關的文件正本及影印本;及

 

11.所申報的居住地址證明文件(如已蓋釐印租約、差餉單、公屋租約或水/電/煤氣/住宅電話收費單等)的正本及影印。所提交的地址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與家長/監護人的姓名相同。家長/監護人如未能提交上述可接受的地址證明文件,請致電28327700與學位分配組職員聯絡,以便職員提供確切的意見及協助。